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第三届丝博会先进单位的通报

2018-08-2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经国家有关部委、各兄弟省区市与我省共同努力,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第三届丝博会)于2018年5月11日至15日在我省西安市成功举办。

本届丝博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新格局·新发展”为主题,以搭建国际化合作平台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进一步推动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在促进中国东中西部地区联动发展、深化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肯定成绩,表扬先进,促进工作,进一步调动我省各部门各单位办好丝博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授予西安市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第三届丝博会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渭南市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第三届丝博会招展组展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宝鸡市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第三届丝博会投资促进活动优秀单位”称号;授予省委组织部(省考核办)等11个单位“第三届丝博会综合服务优秀单位”称号;授予陕西日报社等5个单位“第三届丝博会新闻宣传优秀单位”称号;授予省民委(省宗教局)等23个单位“第三届丝博会接待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省委宣传部等10个单位“第三届丝博会组织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对上述77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单位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市(区)、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着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三届丝博会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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