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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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胡和平主持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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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省长刘国中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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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隆重开幕

1月25日上午,瑞雪纷飞中的西安陕西大会堂庄严肃穆,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这里隆重开幕。

当天的大会主席台上红旗鲜艳、国徽高悬,主席台对面悬挂的横幅格外醒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整个会场布置得简朴庄重。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胡和平、刘国中、胡悦、姚引良、刘小燕、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韩水岐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韩勇、赵正永、马中平、贺荣、张广智、梁桂、徐新荣、王永康、庄长兴、杜航伟、姜锋、钱引安和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省政府副省长,省十一届政协副主席,省军区、武警陕西省总队主要负责人,省十一届政协委员中的现职省级干部,在我省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我省选举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中的现职省部级干部,在我省的副部级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我省正省级职务的在陕老同志,退出省级领导班子的现职副省级领导同志及其他副省级领导同志。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568人,当天实到代表559人,符合法定人数。

9时整,主持会议的胡和平宣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在热烈的掌声中,代省长刘国中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是陕西发展历程中砥砺奋进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极大地鼓舞了全省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围绕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新”战略任务,经济增长好于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物价涨幅、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均在控制范围之内,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特别令人振奋的是:实现生产总值21898.81亿元,增长8%,突破2万亿元大关;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006.39亿元,同比增长11.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0810元和10265元,增长8.3%和9.2%,全部迈上了新台阶。全省追赶超越的步伐明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极不平凡,习近平总书记心系三秦,两次来陕视察指导工作,给全省人民带来了巨大的鼓舞、激励和鞭策。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战胜能源价格波动、局部自然灾害等风险挑战,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全面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历史性成就,开创了陕西追赶超越的崭新局面。

报告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必须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5%和9%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2%左右,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4%,单位GDP能耗下降2.8%。

刘国中在报告中指出了2018年的重点工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走在创新驱动发展前列,促进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更加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构筑改革开放新高地;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促进关中陕北陕南协调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强全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陕西;聚焦法治廉洁高效,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开幕大会还进行了五项议程:审查关于陕西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关于陕西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设立省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名单。

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大会。列席大会的还有:部分我省选举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委工作部门、议事协调常设办事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省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驻外办事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和省政府部分参事,部分部省双重管理单位、国家有关部门和外省(市、区)驻陕办事机构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等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各设区市的市委组织部部长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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