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贸促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鼓励我省外贸企业通过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多元国际市场,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的通知》(湘商贸〔2024〕5号)(以下简称《目录》)及《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增补目录>的通知》(湘商贸〔2024〕18号)(以下简称《增补目录》)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重点境外展会参展支持项目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支持标准
对2024年我省外贸企业以实地参展的形式(不含线上参展)参加《目录》及《增补目录》内各展会的展位费、展品、展品运输费及人员费给予支持。支持标准以《目录》有关规定为准,该文件可在湖南省商务厅官网查阅。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参展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提交至所属市州商务局。各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湘央企及省属国企可直接提交申报资料至省商务厅。
2.项目初审:市州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贸促会负责项目初审,并形成正式意见文件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省商务厅。
3.第三方评审: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4.项目复审。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贸促会联合对第三方评审意见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拨付支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贸促会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初审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合规,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于3月14日前报送省商务厅。(联系人:左茹嫣,电话:0731-82287053,邮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1号楼1208室)
2.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3.支持资金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执行“一次申报、一次拨付”。已批准支持的企业不得再重复申报相同项目内容的省级资金支持,请各市州商务局会同财政厅、贸促会做好项目的筛查、核实工作。
附件:1.申报资料清单
2.参展项目支持资金申请表
3.湖南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
2025年2月17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