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召集方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发布三方部长声明,宣布包括中美欧在内的90个世贸组织成员实质性结束部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近日,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对有关谈判情况进行了解读。
一、谈判背景和过程
数字技术兴起带动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国际贸易创造了崭新机会。世贸组织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规则体系,但在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尚未建立专门规则。
为回应业界诉求,推动多边贸易体制与时俱进,帮助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更好融入国际贸易体系,2019年1月,中国、美国、欧盟等76个世贸组织成员共同发布联合声明,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是谈判召集方。截至目前,谈判参加方已扩展至90个成员,涵盖全球贸易规模90%以上,包括38个发达成员、47个发展中成员和5个最不发达成员。
二、中方积极参与规则制定
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重要的数字贸易大国。世贸组织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到2.5万亿元,比5年前增长了78.6%,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2.1万亿元,比两年前增长30.2%。
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强调开放、包容、透明原则,以成员提案为基础进行。中方是谈判的重要参加方和主要提案方,以积极建设性立场参与了所有议题磋商,先后提出9份提案,涉及20余个具体议题,且多数被纳入共识。谈判过程中,中方与其他参加方保持密切沟通,关键阶段促谈促成,多次就焦点问题提出务实解决方案,主动弥合各方分歧。中方还发挥桥梁作用,呼吁解决发展中成员关注,推动谈判达成有利于发展中成员的成果。中方在谈判中发挥了重要建设性作用,得到各方一致高度评价。
三、现有成果主要内容
谈判以制定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为目标。参加方已就13个议题达成基本共识,涵盖三大领域:一是促进数字贸易便利化。具体规则包括鼓励采用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一致的原则制定电子交易法律框架,认同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等法律效力,推动无纸贸易和“单一窗口”系统建设,提升国际贸易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促进数字化转型和发展等。二是开放数字环境。具体规则包括鼓励成员开放法律允许公开的政府数据,促进相关数据的开发和应用等。三是增强商业和消费者信任。具体规则包括通过建立相应法律框架和促进国际合作,加强个人信息和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垃圾电子信息等,共同维护健康的数字化发展环境等。
下一步,参加方将继续推动电子传输免征关税、电子支付、电信服务、使用密码的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发展等议题尽快形成共识,力争达成高水平规则。本次召集方宣布实质性结束部分议题磋商,旨在锁定现有成果,为推动2024年解决剩余问题、全面结束谈判奠定基础。
来源:中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