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的意见》和省国资委党委《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省会展中心集团结合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和经营实际,明确“十个严禁”,即严禁利用丝博会、省会展中心集团影响力谋取私利;严禁在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工程项目中收受回扣;严禁泄露内部信息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合作企业或他人财物;严禁违规接受合作企业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合作企业就业或挂名领取薪酬;严禁利用职务、岗位便利提供有偿中介、撮合等服务;严禁收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纪念品;严禁无故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严禁漠视合作企业或服务对象的正当合理诉求。